“双11”警惕三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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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莹)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节已经拉开帷幕,北京警方梳理出“双11”购物节期间易发的几种诈骗类型,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诈骗类型一

冒充客服“提货卡”诈骗

“双11”期间,各大电商平台将大力开展福利活动,骗子会以类似“螃蟹卡”“提货卡”等形式谎称为事主提供福利,有的还会邮寄一些小物品,如“梳子”“筷子”等,增加事主对其的信任度。然后让事主扫描“提货卡”上的二维码联系网页版客服,客服再以奖品登记等理由要求事主下载陌生APP,在该APP上通过刷单做任务的方式实施诈骗。

北京警方提示,市民群众要注意核实快递信息,是否为本人及亲属朋友购买。如不是,切勿签收,联系快递员拒收即可。如已签收并打开,切勿扫描陌生二维码或点击陌生链接,更不要下载陌生APP,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隐私信息。

诈骗类型二

冒充客服、快递员退款诈骗

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事主网购信息,然后假冒电商平台客服和快递人员,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的方式,谎称订单异常需退款或赔付。然后向事主发送“钓鱼”链接或二维码,引诱事主点击链接并填写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进行盗刷。

北京警方提示,当接到自称“卖家”“客服”或“快递公司”的电话说需要退款或理赔时,一定要联系官方平台或拨打官方电话进行核实;不要轻易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银行卡卡号、银行卡密码、银行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好友,陌生人发来的短信链接不点击。

诈骗类型三

刷单返利诈骗

骗子通过网页、社交类或短视频类等平台,以“双11”期间商家冲业绩为噱头,发布刷销量、刷粉丝量、刷点赞量等虚假任务,通过加微信或QQ好友与事主建立联系,引诱事主进行网络兼职刷单。骗子先以小额返利的方式获取事主信任,当刷单交易额变大后,骗子再以刷更多的单返更多的钱为由,引诱事主持续投入资金实施诈骗。

北京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轻信网上高回报的兼职信息。同时,刷单行为是违法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请大家珍惜个人信用,杜绝参与刷单行为。(北京日报)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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