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11

6月20日电 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23年6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徐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一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徐鸣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鸣利用担任原国家经贸委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综合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经营审批、案件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其中890万元截至案发尚未实际取得;2021年,徐鸣离职后,利用曾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案件申诉提供帮助,收受钱款120万元。

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鉴于徐鸣部分受贿系未遂,利用影响力受贿系自首,归案后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可予从轻处罚,对其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可予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A股周三“先抑后扬” 主要股指悉数飘红

8日9时39分“寒露”:风入蒹葭秋色晚,气冷露凝雁南归

这双手不忍看 致敬每一位平凡的劳动者

保障合法权益 共建良好生态

四川成立大型国企蜀道集团 今年底总资产预计将超万亿元

那一年,他们让星辰“邂逅”大海

多国留学生疫中复课记

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完成反馈

端午节几块钱一把的“小艾草” 他们做成了特色“大产业”

重庆市委统战部部长李静: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助推侨资外资企业发展

四川一水泥罐车与收费亭立柱相撞 驾驶员受轻伤

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揭牌 109亿元储能相关项目签约

中国将全面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

兰州试点中医医疗项目纳入医保:家门口就诊 慢性病不“慢心”

高萌预警 回顾云南野象旅行中的“第一次”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杜芹网络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