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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得学分

继续教育学分怎么获得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参加面授班、远程、在刊物上发表论文综述、单位学术活动、大查房、科研项目等获得一类或二类学分。

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要求授予学分。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每年需完成30学分,90学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公需科目需完成10学分,30学时;专业科目完成20学分,60学时。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一般可以通过参加国家或者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主持学术会议、在学术刊物发表文章,科研等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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